各院🏄🏻♀️、部🔴、處(室、館🐁、所、中心)、直屬單位: 為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政府采購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規範我校政府采購工作,根據《關於印發政府采購計劃管理系統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和《關於2015-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現將我校貫徹執行批量集中采購和定點采購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批量集中采購工作安排 1.實施範圍 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復印機🧛🏻、打印設備🔒🧔🏻、復印紙、空調機(分體變頻壁掛機⚫️;分體變頻櫃機;分體定速壁掛機🙋🏿♂️;分體定速櫃機),上述品目不論金額大小均執行批量集中采購。 2.配置選擇 批量集中采購品目根據品目劃分下設不同配置標準👆🏼,請各單位、部門(以下簡稱各單位)根據工作實際選擇合適配置標準,並以配置標準對應的價格標準為預算填寫申購單;資產管理處報送我校批量集中采購計劃時,將以各單位填報的價格標準作為上報依據🌕,不再逐一電話核實。 3.上報時間 上述批量集中品目原則上實行計劃一年兩報,即請各單位於每年3月10日前和6月10日前分兩次通過資產管理系統報送申請(其中,復印紙通過資產管理系統低值易耗品入口報送申請)🙍♂️。 臨時急需的零星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打印機需要采購👷🏻♀️,按月(每月3日前)報送下月采購計劃。臨時急需的零星復印紙、復印機、空調機需要采購🕵🏽,按季度(每季度最後一月3日前,即3月3日、6月3日🙇🏼♂️、9月3日、12月3日前)報送下季度采購計劃🦵。上述規定時間之後提交的采購申請視為報送下下月(季度)采購計劃。 4.采購周期 批量集中采購到貨周期為4個月左右⛄️,請各單位根據采購周期提前做好相關計劃。 5.執行時間 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打印機批量采購自2015年11月起嚴格執行;復印紙、復印機、空調機批量采購自2015年12月起嚴格執行🧎♀️➡️。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按要求嚴格執行批量集中采購政策,批量集中采購品目原則上不再為各單位開放協議供貨采購通道;我校協議供貨份額將用於保證學校正常運轉、教學科研工作之緊急必需、突發性的需求或重大事項需求。 二、通用耗材🎉、印刷定點采購工作安排 1.通用耗材定點采購工作 通用耗材屬強製采購品目🫅🏿,單次采購預算在5萬元(不含)以下的采購項目請各單位在“中央政府采購網”“通用耗材”類別中查詢產品信息和聯系方式,自主選擇供貨商進行訂購👩❤️💋👨👨🏻🦽,由供貨商提供政府采購中心電子驗收單。財務報銷時將以發票和供貨商提供的政府采購中心電子驗收單作為報銷依據,缺一則不予報銷🦸🏼♂️;單次采購預算在5萬元以上的采購項目請各單位在資產管理系統“低值易耗品”入口提交申請,由資產管理處按照學校批準的采購方式采購。 本期通用耗材定點采購的執行期限為2015年7月1日開始至2016年6月30日結束;我校通用耗材定點采購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執行。 2、印刷定點采購工作 定點印刷項目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報紙、期刊🐽、書籍、地圖🙍🏽♂️、年畫、圖片、掛歷、畫冊🧑🤝🧑、信封🪴、文件🖐🏽、資料、圖標、票證🧰、證件、名片、商標標識🏊、廣告宣傳品及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等印刷品。 單次或批量印刷金額在5萬元(不含)以下的印刷項目,各單位可自行選擇到定點或非定點印刷企業印刷⇾,如選擇在定點印刷企業印刷,須填寫《定點印刷采購情況匯總表》;印刷金額5萬元(含)-20萬元(含)的,各單位可自主選擇定點印刷企業印刷🦯,由供貨商提供政府采購中心電子驗收單⛑️。財務報銷時將以發票和供貨商提供的政府采購中心電子驗收單作為報銷依據,缺一則不予報銷;單次或批量印刷金額總額20萬元(不含)以上的采購需求請各單位在資產管理系統“低值易耗品”入口提交申請,由資產管理處按照學校批準的采購方式采購。 如選擇在我校印刷廠(北京意昂4官网大印刷廠)印刷則可不執行定點采購🧑🏽⚖️。 本期印刷定點采購的執行期限為2015年7月1日開始至2016年6月30日結束;我校印刷定點采購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執行🧑🏼🔬。 聯 系 人:王怡🔈、郝振達 聯系電話:62288705🔩、62289113 特此通知。 附件:1.批量采購品目配置標準 2.2015年國家機關打印用通用耗材定點供應商名單 3.2015-2016年印刷定點中標供應聯系人名單 資產管理處 2015年10月8日 |